011
我并没有去交医药费。
而是先给自己请了一个律师。
然后,用当初的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,以「民间借贷」的名义,正式起诉了我的父亲,要求他归还我二十万元的购房款。
起诉书送到医院的时候,我妈当场就疯了。
她冲到我租的公寓楼下,撒泼打滚,骂我是chusheng,是白眼狼,为了钱,连病床上的亲爹都要告。
引来了很多邻居的围观。
我没有下去,只是在楼上冷冷地看着。
录下了她所有不堪入耳的咒骂,然后报了警。
警察以「寻衅滋事」为由,将她带回了派出所,教育了一番。
从那以后,她再也没来闹过。
但家里的亲戚,却开始轮番上阵,给我打电话。
无一例外,都是来劝我撤诉的。
「小珍啊,再怎么说也是你亲爸,你怎么能把他告上法庭呢?」
「一家人,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,非要闹得这么难看?」
「你弟弟婚事黄了,你爸也病倒了,你就当可怜可怜他们,放他们一马吧。」
我只回了一句话:「可以,把二十万还给我,我立刻撤诉。」
电话那头就纷纷沉默了。
他们谁也拿不出这笔钱。
劝我,不过是想让我牺牲自己,去成全那个已经千疮百孔的「家」。
凭什么?
开庭那天,我爸没有出庭,我妈和林齐作为代理人来了。
我妈哭得声泪俱下,控诉我的不孝,说那二十万是我自愿「赠予」,孝敬父母的。
我的律师拿出了我妈催我转钱的聊天记录。
「记录里,阿姨明确说了,是『凑钱买房』,而不是『赠予』。如果是赠予,为什么在转账后,还要反复强调这是女儿的一片孝心?这更像是一种事后的道德bangjia。」
律师又拿出了那套房子的贷款合同。
「被告方声称,买房是为了改善全家居住环境。但贷款合同上,只有林齐和他父亲的名字。这说明,这套房产的实际受益人,是林齐先生。我当事人的二十万,客观上,是为林齐先生的婚房支付了巨额首付,但并未获得任何产权。这在法律上,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。」
证据确凿,逻辑清晰。
我妈和林齐哑口无言。
最终,法官当庭判决,我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,要求我父亲在一个月内,偿还我二十万元的本金,以及相应的利息。
走出法院的时候,阳光正好。
林齐扶着失魂落魄的我妈,从我身边走过。
他用一种淬了毒的眼神看着我,咬着牙说:「林珍,你够狠。」
我看着他,平静地回答:「是你们教我的。」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