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清程稚文爆款热文 第85章
高家,吃高家的住高家的,每月还能从公公手里领到例银,日子滋润得很,压根没有外债,怎么可能去谋杀所谓的“债主”?
这“谋杀罪”首先就缺乏了动机,“欠债不还”也经不起推敲。
所以这帮人费尽心思整死一个弱女子的原因是什么?
沈清百思不得其解。
忽然一道白光冲进她脑中,光消失后,多出了一些记忆片段。
原身的丈夫曾经对原身说过——有人要买高家的宅子,但高家在此宅发家,断不可将宅子易主,否则高家便会从此落败。
之后,高家便一连串的怪事出现——先是原身的丈夫外出谈生意,被山贼杀害;之后公公又因为失独而精神恍惚,某日清晨被人发现死在儿子墓前。
回想到这里,沈清脊背一阵发凉。
似乎高家所有的灾祸,都指向同一个东西——高家的宅子。
高家如今就只剩原身和婆婆,原身死了,年迈的婆婆走不能走、跑不能跑、大字不识一个,随便吓唬一记估计都能立马归西。
那高家的宅子,不就顺理成章落入这个所谓的“债主”囊中吗?
好一个吃绝户的套路啊!
万千头绪叫沈清给捋顺了。
“就算是古代,对谋杀罪的界定,也有着极其严谨的司法逻辑。它首先必须满足有计划、有预谋这两个前提条件,并非说伤了人、杀了人,就是谋杀罪。”
父亲的声音,仿佛穿越了时空,出现在沈清耳中。
这是沈清小时候看古代断案剧,分不清谋杀和激情sharen,身为刑事律师的父亲告诉她的。
所以只要证明原身并非有计划有预谋,很大概率可以摘掉谋杀罪。
案发当晚,原身在房中做刺绣,是债主闯入她房中,才被她砸伤。
这一切,丫鬟春菊定十分清楚。
思及此,沈清赶紧提起精神看向县官,冷静道:“敢问大人,您说民妇犯了谋杀罪,可有证据?比方说物证人证、勘验笔录?”
县官微愣片刻,大喝:“自然有证据!被你重伤的赵员外,身上的伤就是证据!”
师爷取来伤者口供和案发现场的勘验笔录。
县官照本念道:“案发当夜,赵员外率人前往高家收债,高沈氏提前躲在暗处,手持大花瓶,将赵员外砸伤,致赵员外重伤昏迷,至今不醒。”
沈清静静听完,反问:“可有人证证明,民妇在案发当晚确实对赵员


